7月21日,商务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商务部等27部门《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对外文化贸易规模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高附加值文化服务出口在对外文化贸易中的比重稳步提升。到2025年,建成若干覆盖全国的文化贸易专业服务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平台和行业领军企业,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文化品牌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文化贸易对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对文化强国建设的贡献显著增强。
《意见》从大力发展数字文化贸易;推动中华特色文化走出去;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提升文化贸易数字化水平;加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鼓励数字文化平台国际化发展;加强国际化品牌建设;发挥平台载体赋能作用;拓展文化贸易合作渠道等方面提出了28项具体任务举措。
其中,《意见》要求加强数字文化内容建设,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文娱模式数字化开发;积极发展版权贸易,扩大版权出口规模,提升版权出口质量,优化内容品质和区域布局,拓展版权出口渠道和平台;支持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综艺节目创作和出口,加大海外推广力度;鼓励各类演艺机构创作开发体现中华优秀文化、面向国际市场的演艺精品,开展海外巡演和海外社交媒体平台演出,推动民族特色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走出去;加强传统文化典籍、文物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网络化转化开发,面向海外用户开发一批数字文化精品;大力促进中国餐饮、中医药、中国园林、传统服饰和以中国武术、围棋为代表的传统体育等特色文化出口;发挥文化文物单位资源优势,加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力度,扩大文化创意产品出口;鼓励各地区挖掘特色优势文化产业出口潜力,延伸产业链,完善服务链条,建设各具特色的文化出口基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更多与文化贸易特点相适应的信贷产品、贷款模式,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订单融资等业务等。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对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和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外文化贸易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举措及时落地见效。
按照我会郭凯主任的要求,秘书处将积极学习和贯彻《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细化相关工作举措,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在自我发展的基础上,为我省对外文化贸易的发展贡献我会全体会员的力量。
(来源:专委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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